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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勿以旅游的名义去韩国代购

发布时间:2019-04-18浏览次数:1065文章来源:91签证

提醒申请人注意不要去韩国代购。去韩国购物是许多女性的梦想,韩国的化妆品等也十分受国内女性的欢迎,但并不是错有人都有机会去韩国购物,因此有许多人做代购来赚钱。
 提醒申请人注意不要去韩国代购。去韩国购物是许多女性的梦想,韩国的化妆品等也十分受国内女性的欢迎,但并不是错有人都有机会去韩国购物,因此有许多人做代购来赚钱。
“萨德”事件以后,办理韩国签证的人数明显较少了,但还是有一些人在申请韩国签证代办,这些人中有80%都是代购,他们申请的都是韩国自由行,然后去那边购物做代购。

这种行为是非法的,一旦被发现后果十分严重。尤其是一些旅行社想谋取更多的利润大批量的招揽代购,让这些代购到他们合作的店铺购物,然后从中赚取利润。

2018年,“网店店主代购逃税被判10 年”这一消息引起公众关注。消息源头来自一家 “TSHOW进口服饰”淘宝店。案件中游燕因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余万元,偷逃税额共计300余万元。法院判决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,判刑10年,并处罚金550万。
一般来说,代购者购买、携带自用的,少量帮亲友代购的允许入境的非限制类商品,这是不违法的,而且在相应金额范围免税(居民旅客5000元以内,非居民旅客2000元以内,包括本数),这属于普通的代购,和专门以代购为生,从事相关行业,以获利为目的专业代购有本质区别。当然,以代购为业的群体如果把办理相关证照,取得相应经营资质,依法缴纳关税也是合法的。我国禁止、打击的是那些明知但故意违反法律规定,采取各种方式偷逃税款、躲避海关检查的专业代购,上述代购的行为属于“走私行为”,达到相应情节会触犯法规、刑法,一旦被执法机关查出,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。那么,“违法代购”与“代购走私”具体触犯了那些法律法规,将面临哪些处罚后果呢?依据《海关法》、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《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代购人携带或邮寄进境物品须如实申报,且禁止携带海关总署令第43号公布的《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和《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中列示了不能携带或邮寄进境的物品(简称“违禁物”)。一旦发现代购人携带违禁物,或者经查明有未经海关许可且未缴纳应纳税款、交验有关许可证件,擅自将保税货物、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、物品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,在境内销售的以及有逃避海关监管,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,都将被认定为走私行为,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根据实际违法情形,会被处以没收违禁品、没收走私物品、没收违法所得、责令改正、予以警告、依法取缔、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走私情节严重的,依据《刑法》第153条及《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6条规定,会以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,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,适用刑罚轻重也不同,基本上代购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,而且情节特别严重的,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以偷逃应缴税额1~5倍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另外,代购依法不允许进口的药品、食品的,还有触犯“销售假药罪”、“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”等罪名的风险。量刑上,前者的规定是:生产、销售假药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后者的规定是:生产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申请人如果是正常的持韩国旅游签证去韩国旅游,那么没有什么问题,但如果是想要去做代购那么要认真考虑了,不要因为几次的小利润而影响自己,如果沾的犯法了后果十分严重,以后再想去韩国基本是不可能了。

而且如果申请人做代购被发现国内也会对申请人做出相应的处罚,也会对申请人在国内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。

申请人要遵守法律法规,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,不要以旅游的名义去韩国做代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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